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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难税务

收到异常发票或协查提示,业务真实还需要准备什么?

核实通知、发票范围与实际履约,分别判断增值税及所得税事项,整理真实交易证据。

先通过正式渠道核实通知,记录发票号码、开票方、期间、金额、要求反馈的事项与期限。异常发票提示、协查事项和最终处理结论需要区分,不能只听交易对方的口头解释。

发票和付款记录够不够?

发票与付款是证据的一部分,还应核对业务是否真实履行:谁采购、谁交付、货物或服务具体是什么、由谁验收,以及资金最终付给谁。服务类业务可整理方案、工作成果、沟通及验收记录,不能用临时编写的空泛合同代替履约事实。

建议形成四组资料

  • 通知及发票清单,注明已入账、已抵扣或已扣除的情况。
  • 合同、订单、往来对账及交易背景说明。
  • 运输、出入库、交付成果或验收记录。
  • 付款、退款、银行流水及与对方的沟通记录。

缺少什么应如实列出,不得补造签收单或购买替代发票。

进项抵扣与所得税扣除是同一件事吗?

两者适用规则不同,不能以其中一个结论替代另一个。企业所得税方面,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对不合规凭证、补换凭证及特殊情况下的证明资料有相应规定;是否适用,需核实事实和条件。增值税事项则需结合通知与适用规定另行判断。

查看发票与股东资产风险服务。收到资料补正意见后保留原提交版本,逐项说明新增证据及仍待核实的情况。

本页用于办理前的信息准备,不替代针对具体情况的专业意见。办理要求以核实结果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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