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税务风险提示,先保存原始信息。不要仅凭“监控”“预警”等词就判断已经立案,也不要只找一份模板直接提交。第一步是确认究竟需要核实什么。
先核对五项信息
- 来源和文书类型: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正式渠道核实,分清风险提示、补充资料通知、约谈安排及检查文书。
- 主体和期间:确认是哪个企业、哪一纳税期间、哪项业务,避免用其他主体或其他月份的数据解释。
- 完整疑点:记录疑点原文、指标和差异金额。提示概括时,向对接部门确认需反馈事项。
- 反馈期限和方式:以实际通知为准,明确提交渠道、联系人及材料要求。
- 已有反馈:查找以前的更正申报、说明、回执及沟通记录,防止多次解释前后不一致。
做一张逐项核对表
| 疑点 | 应核对的数据 | 对应证据 | 当前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
| 平台收入与申报不一致 | 订单、退款、结算、入账、申报期间 | 平台导出、流水、凭证和申报表 | 已核实/待核实 |
| 发票或成本异常 | 合同、履约、收付与发票对应关系 | 合同、交付记录、发票及付款凭证 | 已有/待补 |
| 库存或往来异常 | 收发存、盘点、账龄及资金用途 | 仓储记录、对账单、借款还款资料 | 已解释/待确认 |
这只是企业内部工作表,不是税务机关统一表格。实际项目应按通知增减,不能编造业务来填满表格。
把事实和待核实事项分开
能够确认的差错,列明影响期间及依法整改的进展;合理口径差异,保留计算方法和原始数据;证据不足的内容,单列缺口与查找计划。是否更正、补缴或采取其他处理,应在核实事实和适用规定后判断。
反馈以后保留记录
保存提交材料版本、附件目录、回执和补正意见。确需更多时间,应及时说明并保留沟通记录,不能自行推定延期已经获准。
查看风险任务与巡查监控服务,或返回疑难税务专项总览。
官方参考:税收征收管理法。具体通知、期限与办理要求以实际事项及现行规定为准。
本页用于办理前的信息准备,不替代针对具体情况的专业意见。办理要求以核实结果为准。